日大潛水租賃契約書條款(租借前請詳讀以下資訊)

 

一、租金及費用計算

 

承租人租用裝備時,以24小時計算,租金價格請參考價目表。

 

遺失或損壞:租用裝備時,如遺失或損壞須按照商品當時價格賠償。(或是依照商品當時之訂價

 

二、取貨方式與歸還時間

 

貨:可於指定取件日前往高雄日大潛水門市取件、還件。

請當場檢查裝備情況,經確認無誤並簽收後,始得領取裝備。

 

宅 配 取 貨:來回運費由顧客自行負擔,日大會將裝備提前兩天寄給您。

           

範例:110號要使用,日大7寄出,最快8號、最慢9號可以收到。

 

提醒:離島、偏遠地區等,恕無法擔保寄達時間。請提前一週告知

 

宅配寄回:須在租借商品返還日,隔天寄回。

 

範例:租借1月10號及11號,需要在12號當天寄回(要有寄送證明)

 

※注意事項:由於宅配運送無法與承租人面對面點檢,故選擇宅配租賃者必須當場確認日大潛水所寄送物品皆完整無誤,歸還時如發現商品損壞或遺失部分零件,承租者需負擔損毀之相關賠償。

 

延遲歸還者,視實際歸還日期,乘上逾期天數計算延遲費用。

 

三、領取裝備的注意事項

 

※門市取件※:

請在門市取件時,務必檢查商品是否有損壞,或以拍照作為紀錄,請與服務人員核對商品數量。

 

※宅配取件※:

請於收到裝備後,立即檢查核對清單,如有漏寄、瑕疵等情形,應於收受當天即通知本公司。承租人未進行檢查或通知者,視為承認所收裝備並無損傷及缺件。

 

※注意事項※:

出租裝備非全新品,凡有正常磨損、汙漬,不影響使用功能及安全者,不視為瑕疵。

承租物品,一經取貨離場或宅配已到貨,如未使用該物品,不得要求退貨及退款。

 

四、補充說明

※下列因素※,得以退還全額租金及押金:

 

不可抗之天然因素,如颱風、地震等並且由政府公告停班停課,請主動通知我們取消訂單,並提供銀行匯款資訊包含 姓名 帳號 銀行名稱 分行名稱。         ***非第一銀行酌收15元匯費***

 

寄出日     前六天       內取消 , 扣除租金一成 
寄出日     前24小時   內取消 , 扣除租金五成

※商品一經離開店面※視同客戶已確認商品無誤,承租者不得以無使用租賃品或取錯租品或者租賃品有損壞或著沒有取過租賃品等理由進行退款或不償還物品賠償之責。

 

退款方式

 

提供銀行匯款資訊包含 姓名 帳號 銀行名稱 分行名稱。         ***非第一銀行酌收15元匯費***

 

六、賠償說明

 

損壞/遺失相關賠償

 

如其損害商品程度為無法使之繼續營運承租之商品,則需要整組商品照市價8-9.5折(視商品新舊及使用次數)進行賠償,不得以等值產品或者商品進行賠償。更不得已商品預估殘值進行償還或不償還等規避責任。

 

歸還商品如租賃品損壞,需原廠評估報價維修費用進行賠償,日大潛水有權暫時扣留押金,待確認賠償金額時,扣除賠償金,其餘才歸還客戶。

 

七、重要租借聲明

 

如租用裝備使用過程中,產生意外事故,致使受傷、死亡等

 

一概與日大潛水無相關責任,無法要求任何賠償。

 

因本契發生爭議訴訟時,承租者意()縣市消費爭議解委員會調解()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九、本契約書條款若有未盡事宜,依有關法令、習慣及誠實原則公平解決之。

 

十、因本契約發生之爭議訴訟時,承租者同意以
       

﹙一﹚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二﹚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